Saturday, February 27, 2010

談自由 (上) -- 自由三向度

什麼是自由? 自由有三個向度: 身、心、靈。

第一個是身體的向度。身體是可能沒有自由受到奴役的,例如奴隸販賣。有身體的奴役就有身體的自由。身體的自由就是黑人與白人之間沒有分別,男人與女人之間沒有區別,所有身體都一樣。這是自由的基礎。

然後才有第二個向度: 是心的自由。 社會和家庭不給孩子自己思考和尋找自己,在他還未能夠提出任何問題之前,他們就已經在孩子腦裡塞滿了答案。你不被允許做回應,只被允許去反應。 心智受到制約與奴役,孩子不允許做自己, 自己是誰都沒清楚,長大後的心永遠若有所失。父母們不知道,孩子若能維持敞開並受到鼓勵去探尋自己的路,他將會擁有心的自由,而伴随心的自由而來的是驚人的責任感。

第三個向度是靈性的自由,是意識的自由。「靈」並不單指靈魂,是人的精神向度。人因為有靈性或精神的向度才有人性、才有自我意識與良心。去做任何你想做的事就叫自由嗎? 不是的。欲望來自頭腦,而頭腦就是你的束縛。 自由是來自覺知 ,是成為你「真正的自己」的自由。你生來就是自由的,沒有人能夠給你自由也沒有人能夠奪走它。接受與承擔如實做自己的責任以及伴之以來的好與壞、甜與苦; 超越發生,在覺知裡存在就是自由。 你出生時帶着純真的意識; 而再度進入那意識,回歸根本、回歸自己存在的核心,這就是靈性的自由。

人的身、心、靈是一個類似三度空間的整體而非三個層次,是不可分割的。人,如果只降格到只有身與心時,就像以二度取代三度空間, 永遠只是平面,不會是立體 。

「人是生而自由的,但卻無往不在的枷鎖之中。自以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,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。」- 盧梭 (Jean-Jacques Rousseau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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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 Viktor E. Frankl 《意義的呼喚》 讀後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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